法律問答 

被告詐欺很冤枉,可否反告誣告?

我一家有限公司支票,被人偷拿去跟他的親戚借款,結果此人已經跑路了,這個出借款項的人拿著我的支票,告我跟它串同共謀詐欺,我該怎麼辦?我可以告他誣告嗎?

答:

一、有限公司的支票通常是放在公司內部,並且有妥適收藏的。換句話說,有人可以拿走,而去跟他親戚借款,表示這個偷支票的人非常了解公司內部,也更有可能您跟他是很熟識的。

二、那麼,後來這個人跑路了,別人懷疑您跟這個人共謀詐欺,也是合理懷疑的範圍,您應該是無法告他誣告的。

三、至於所開立的支票,既然是公司票,那您公司的信用也已經倒了嗎?否則只要公司票有兌現,那個人的親戚有拿到錢,怎麼還會來告詐欺?要告的應該是公司吧!

四、總之,要自保的方式,應該是主動對跑路的人提出竊盜、偽造文書的刑事告訴,然後以此表明您確實沒有跟他人共同詐欺的意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