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知識 Legal knowledge

簡介偵查庭

許多民眾不清楚偵查庭是什麼?偵查庭裡面有哪些人組成?具有哪些設備?以下就簡單的作些簡單的介紹。
壹、偵查庭裡面一定會有:
一、檢察官或檢察事務官(問問題、查明犯罪的人)
二、書記官(做紀錄的人)
三、被告(看有幾個人)
貳、偵查庭裡面可能還會有
一、證人(看案件有沒有證人可以做證)
二、法警(如果是被羈押中的被告,就要由法警來戒護帶出庭)
參、硬體配備:
一、錄音設備。
二、電腦設備(以前就用手寫的)

一般開偵查庭就是,被告去法警室報到,由法警告訴被告是在哪間偵查室開庭(如:第三偵查室),時間到了被點名後就進去開庭。一開始會先問年籍、姓名、地址(怕傳喚錯人),然後就告知最基本的三項權利(可保持緘默、可請律師、無須違背自己意思陳述以及可聲請調查有利之證據),接下來就開始問案情了。問完之後,在筆錄上簽名(要先仔細看過是不是依照自己的意思記載)就可以走人了。